一、概况
1、部门职责
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国家检察权来完成自己的任务。它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机构设置
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检察院下设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及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中心。内设综合保障部、政治部、刑事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检察业务管理监督部。
二、2018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见后附表
三、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18年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634.04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1.6%,变动原因2018年人员工资预算增加绩效考核奖金,同时减少转隶13人工资.
2、”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13万元,与2017年比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上年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上年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上年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上年0万元。
3、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6.66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27.9万元,下降18.05%,减少主要是2018年预算通过调减公用经费中的装备购置经费提高项目支出装备购置等原因。
4、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38万元,其中信息网络更新20万元,大型修缮18万元。
5、绩效管理情况
2018年本部门没有绩效目标管理项目。
6、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2018年本部门预算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
7、其他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单位实有执法执勤用车6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
2.房屋情况:办公用房面积1001.8平米,业务用房面积3036.46平米。
四、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