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民法总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已于2017年3月15日经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该部法律对于即将编撰的民法典起着提纲携领并具有“龙头”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是每一名从事民行检察工作的干警必须学习掌握的一部法律。
我院党组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高度重视,及时安排民行干警参加市院组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培训班,为民行干警购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等业务书籍,要求干警们做好对法条的理解和运用,要加强与其他法律法规、专项学习的联系,做到“三个结合”,即:把学习《民法总则》与学习《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相结合,把学习《民法总则》与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相结合,把学习《民法总则》与开展“两学一做"活动相结合,持续推进我院民事检察工作上新台阶。
我院民行干警结合自身的工作实践,对《民法通则》重要法律规定和重点条文进行了深入解读和讨论交流。通过学习和讨论,干警们深刻认识了《民法总则》的立法背景和精神实质。大家一致认为,《民法总则》的规定更加全面、更接地气、实用性更强,能够更好地适应和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并纷纷表示要深学细悟,学以致用,不断提高民事诉讼监督能力和司法服务能力。
通过学习,我院民行干警深刻理解了《民法总则》所体现的现实重大意义。下一步,我院民行部门将经常性的加强对《民法总则》的学习,深刻领会并指导办案工作,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养和工作能力,促进我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全面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