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表彰先进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 汇聚全社会维权合力, 进一步营造尊重和关爱妇女儿童的良好氛围,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印发了《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检察院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
我院始终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有效推进“六大保护”协同发力、有机融合,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一、坚持保护救助,最大限度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依托特殊制度和社会服务为未成年人被害人提供综合救助;通过综合帮扶让多名涉案未成年人得以摆脱阴霾,重回校园、社会;制发督促监护令三份;依法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向多名妇女儿童发放救助金。
二、坚持多方联动,助推“六大保护”能动履职。
以“未检+社工”联合机制引入社会力量;确保教职工入职查询制度全覆盖;以检察建议助推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建立全市首家“蒲公英”乡村工作站;办理了我市首例校园门口井盖缺失监管职责公益诉讼案件。
三、坚持法治宣传,持续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法治副校长基本覆盖;传统“五进”宣传与动漫元素法治“云课堂”齐发力,与公法司联合会签文件共同开展多场次禁毒宣传,收效良好;凭借“青春护航信箱”实现检、未“零距离”接触;组织女干警开展“三八”国际妇女节活动,展示巾帼风采,创建文明机关;创建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新荣站,全面提升青少年法治教育质量和水平。
今后,我院将再接再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凝聚各方力量,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擦亮“蒲公英”未检品牌,全方位、多角度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贡献新的更大检察力量。